lp投资算股权么?

董心维董心维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LP指的应该是“有限合伙人”,GP是“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是就合伙企业而言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只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简单说就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扛着”,有限合伙人只用自己“出的一点钱(认缴资本)”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所以,理论上讲LP可以不承担合伙企业对外偿债的责任。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有限合伙人都不用担责。《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首先应当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有限合伙人应当以其到期的未清偿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合伙企业资不抵债时,连普通合伙人都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了,作为有限合伙人难道就不需要赔偿了吗?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也不能逃脱偿债义务。 当然,如果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

股权投资中,我们一般称LP为基金投资者、基金股东或基金合伙人,GP为基金管理公司。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由基金合同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基金合同会约定如下内容: 在上述条款约定中,比较重要的是“先返还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款项并支付相应收益后,GP才有权向第三方追偿”这一约定,这在法律上称之为“先息后本”的原则。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原则,那么当项目出现风险时,基金管理人首先要承担损失,此时他才具有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但实践中由于基金管理人先要承担亏损,这势必导致其无力承担相应责任,从而使得整个条款约定变成了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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