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低工资为什么?

佘露淑佘露淑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说那么多都没说到点上,我来简单说一下。 1.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是,劳动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为加班另算)

2.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注意这里只有行政处罚,没有刑事犯罪,所以企业不要故意低于标准发工资,不然就只能吃灰了)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各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各地规定的最低生活费)。这个标准每年都要调整,今年北京的是2320元/月。

4.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规定: (一)扣减工资的情况下,每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月计薪天数-21.75)×(法定节假日上班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标准支付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支付报酬。

(四)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单位的工资发放,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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