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不能连任吗?

谭佑珊谭佑珊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95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总统选举人票和副总统候选人提名制宪法修正案》(简称“一九五一条款”)。 一九五一条款规定,美国总统只能任职两届,同时限制总统提名的副总统与本人同时连选连任。 这一条款的立法背景是,罗斯福希望连续担任四届美国总统并且同时让他的副总统亨利·华莱士(Henry Wallace)也连续担任三届副总统,但实际上罗斯福任满了两届,华莱士也只任了两届。

根据一九五一条款的规定,除例外,总统不得兼任第二任期或第三任期的副总统,且每个任期的总统最多只能有两个。 也就是说,如果一位总统在位期间没有发生第二任期或第三任期连任的情况,他最多只能当两届总统;而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他就必须在两届之后下台。 不过在一九五一条款通过后,国会又通过了一项名为“特别条例”(即Section 3 of the Twenty-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的修正案,允许前任总统在一次特殊情况下以“特别提名”的形式再次参加竞选。但条件是该任命必须得到国会中三分之二的投票赞成。

目前这个“特别条例”仍然有效。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任何辞职或被弹劾下台的总统都可以作为党派的推荐再次参加竞选并有可能成功: (1)该总统不是由于被弹劾而下台; (2)该总统在下台后不到两年就参加了竞选并且该党在竞选获胜; (3)在国会对候选人的提名进行表决时,赞成提名的选票在所有选票中所占的比重不少于三分之二。 根据这项规定,只有遭到两次弹劾且未丧失资格的杰拉德·福特(Gerald Ford)于1976年和1980年作为共和党人再度参选并通过了选举人票的计票而成为唯一一位没有举行过大选投票的当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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